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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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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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片*3板 |
0.25g*24粒 |
生产企业 |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松辽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6020075 |
国药准字Z22023826 |
说明 | ||
适应症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
清热利咽,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咳嗽;慢性支气管炎,扁桃腺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淀粉、糊精、甘露醇、羟丙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聚维酮K30、薄膜包衣预混剂。 |
穿心莲、买麻藤。辅料为糊精、蔗糖、羧甲基纤维素钠、二氧化硅、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片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暗绿色的颗粒及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