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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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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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
0.62g*45片 |
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147 |
国药准字Z200936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疏散风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素油,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辅料为薄膜衣预混剂。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