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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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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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147 |
国药准字Z200100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重症者加服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辅料为倍他环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