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安和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147 |
国药准字Z200908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表,泻火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内郁化火所致的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
金银花、百部、大黄、大青叶、黄芩、知母、金钱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产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褐色的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