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板蓝根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板蓝根颗粒

复方感冒灵颗粒

规格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14g*9袋
生产企业

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4324

国药准字Z4502102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用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氨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蔗糖。

性状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至深棕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