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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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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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于原生药15g) |
每素片重0.22g(含对乙酰氨基酚12mg) |
生产企业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121 |
国药准字Z4402338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烧,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全身酸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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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已知对本品或其组方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2、有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的哮喘、荨麻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病史的患者禁用。 3、有非甾体抗炎药导致的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的患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禁用。 4、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的患者,重度心力衰竭的患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高空作业者、车船驾驶者、危险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期间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
南板蓝根、大青叶、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穿心莲叶、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中吗啉胍、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绿色或灰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方清热解毒,防寒外感者慎用; 2.孕妇慎用; 3.服药期间即食辛辣、油腻食品;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5.方中含有盐酸吗啉胍、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使用时应参照痴三种药物禁忌及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