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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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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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于原生药15g) |
2ml*10支 |
生产企业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121 |
国药准字Z360206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疏风止咳。用于风热感冒,肺热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引起局部疼痛、红肿。 2、可引起皮肤瘙痒、皮疹。 3、个例出现头晕、汗出、面色苍白。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鱼腥草类药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本品含苯甲醇,孕妇、儿童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
蒲公英、鱼腥草、野菊花。 |
性状 |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