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板蓝根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板蓝根颗粒

抗菌消炎胶囊

规格

每袋装15g(相当于原生药15g)

0.36gx12粒x3板
生产企业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在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2234

国药准字Z20080648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清热解表,泻火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内郁化火所致的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金银花、百部、大黄、大青叶、黄岑、知母、金钱草。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

性状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小儿﹑年老体虚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