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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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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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15g(相当于原生药15g)。 |
0.22g*30s |
生产企业 |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386 |
国药准字Z2202094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烧,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全身酸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氨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
南板蓝根、大青叶、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穿心莲叶、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胍、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绿色或灰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者在使用本品予以关注。 2.本药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胍。马来酸氯苯那敏为组织胺H1受体拮抗剂,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24mg。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类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1200mg。盐酸吗啉胍为抗病毒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800mg。 3.马来酸氯苯那敏单独使用时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老年人较敏感应适当减量;新生儿、孕妇、哺乳期妇女、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药物相互作用:与解热镇痛药物配伍,可增强其镇痛和缓解感冒症状的作用;与中枢镇静药、催眠药、安定药或乙醇并用,可增加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本品可增强抗抑郁药的作用。 4.对乙酰氨基酚单独使用时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不能同时服用含用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药物相互作用: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可导致肝脏损害;本品与氯霉素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5.盐酸吗啉胍单独使用时主要不良反应为出汗、食欲不振、低血糖等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