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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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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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每瓶装10ml;(2)每瓶装100ml |
100mg/支 |
生产企业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国药准字H2005653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本品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具有清热解毒,消肿散结,利尿通淋功效。适用于治疗乳痈、瘰疬、疔疮肿毒、咽痛、肺痈、肠痈、目赤、湿热黄疸、热淋涩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溶解后静脉注射,100~300mg(2~6支),一日1次;以2ml无菌生理盐水或无菌注射用水溶解后肌肉注射,50~100mg(1~2支),一日1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1.本品能引起头晕、恶心、胸闷、心悸以及荨麻疹、体温升高等全身反应。2.注射部位可能产生局部红肿疼痛,其范围直径约1~10cm,反应约持续1~3天。 |
禁忌 |
1.复方木鸡合剂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用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 腹泻或呼吸表浅 应立即停药。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云芝提取物 ﹑核桃楸皮 ﹑山豆根﹑菟丝子。 |
核糖核酸(提取自牛胰脏)。辅料:甘露醇。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有焦香气,味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易溶于水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
1.给药后十分钟内如出现荨麻疹、体温升高者应停止使用。2.注射部位红肿直径10cm以上者应停止使用。3.过敏性体质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