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2g(2003年01月29日);每袋装6g(2006年03月23日) |
5ml:5mg |
生产企业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66 |
国药准字H200672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能调节体液及气质,为四种体液的成熟剂。用于调节内分泌,增强免疫力,治疗肝胆炎症,皮肤疾病、排除体内毒素等。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治疗眼内手术后、激光滤帘成形术后或各种眼部损伤的炎症反应,抑制白内障手术中缩瞳反应;用于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后止痛及消炎;春季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等过敏性眼病,预防和治疗白内障及人工晶体术后炎症及黄斑囊样水肿,以及青光眼滤过术后促进滤过泡形成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3次。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 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 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 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
成分 |
茴香根皮、洋甘菊、芹菜根、骆驼蓬子、茴芹果、菊苣子、黑种草子、菊苣根、香茅、香青兰子、甘草、罗勒子、蜀葵子 |
双氯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水溶液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糖尿病患者、孕妇请遵医嘱;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 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