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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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板蓝根颗粒

银翘解毒合剂

规格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每瓶装100ml
生产企业

河北御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4425

国药准字Z20033268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荆芥,淡豆豉,桔梗,淡竹叶,甘草。

性状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淡褐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