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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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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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
每瓶120克 |
生产企业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004 |
国药准字Z420200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清宣肺气,化痰镇咳。用于风热感冒、咳嗽、气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20克,一日3~5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
枇杷叶(去毛)、干芦根、桔梗、甘草浸膏、紫菀、盐酸麻黄碱、陈皮、杏仁水。辅料为饴糖、蔗糖、防腐剂(苯甲酸)。 |
性状 |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棕色稠厚的半流体;略具杏仁的芳香味,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常伴有鼻流黄涕。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