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板蓝根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板蓝根颗粒

双黄连口服液

规格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10mlx10支
生产企业

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5020203

国药准字Z10910024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咽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2支,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金银花、黄芩、连翘。

性状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服药其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 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 并有其它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