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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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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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
4g*10袋 |
生产企业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华润三九(郴州)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106 |
国药准字Z43021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内郁化火所致的风热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苦咽干,咳嗽痰黄,尿黄便结;急性咽炎、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4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
蒲公英、虎杖、北败酱、半枝莲。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