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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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板蓝根颗粒

夏桑菊颗粒

规格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每袋装10g
生产企业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179

国药准字Z4502137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性状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