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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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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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
0.5g*24粒 |
生产企业 |
四川高原明珠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377 |
国药准字Z360210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烧,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全身酸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
南板蓝根、大青叶、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对乙酰氨基酚、穿心莲叶、盐酸吗啉呱、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至灰褐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