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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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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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
每支装0.6g |
生产企业 |
四川高原明珠制药有限公司 |
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377 |
国药准字Z320204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退热,镇静、定惊。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神态不安,咳嗽有痰,对风热感冒,乳蛾(扁桃体炎)、风痧、水痘、痄腮等病毒性感染疗程更佳。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以温开水调服,一岁以内,每次1/2支;一至三岁,每次1/2~1支;三岁以上,每次1支;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
羚羊角粉、珍珠粉、牛黄、胆南星、僵蚕、琥珀、朱砂、冰片、石菖蒲油。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橘红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辛、凉苦、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非实证热证禁服。本品不可久服,中病即止。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