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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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板蓝根颗粒

双黄连胶囊

规格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0.4g*10粒*2板
生产企业

四川高原明珠制药有限公司

河南天方药业中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1377

国药准字Z1999003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清热解毒。 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咽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淀粉。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色的粉末或颗粒;气微,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伴有其它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