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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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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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于原生药15g) |
0.4g*10粒 |
生产企业 |
重庆华创药业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363 |
国药准字Z2002548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有汗,鼻塞,咽喉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对本品成分过敏者忌服。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
板蓝根、金银花、人工牛黄、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