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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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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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10g*11袋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字库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38 |
国药准字Z510205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心“赫依”病。用于心烦失眠,心神不安。对心“赫依”病尤为有效。 |
本品用于解表散热,疏肝和胃。本品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肉豆蔻、土木香、木香、广枣、荜茇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乳糖。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水丸;气香,味辛。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淡,微辛。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