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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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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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5mg(按C18H33ClN2O5S计) |
1.0g |
生产企业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65 |
国药准字H44021414 |
说明 | ||
适应症 |
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
赛福宁注射用头孢唑林钠功效: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瓶加水45ml振摇溶解后服用(溶解后为60ml,每5ml相当于克林霉素75mg)。按克林霉素计 1、儿童:一日剂量为按体重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 2、成人:一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成人常用剂量: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肉注射,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0.25g。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 3、对造血系统基本无毒性反应,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 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假膜性结膜炎。 |
1、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2、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偶有药物热。3、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5、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
禁忌 |
对林可霉素类及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
头孢唑林钠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无臭。 |
注意事项 |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3、本品治疗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 4、本品溶解后,室温保存应在14天内使用;溶液不宜冷藏保存,以免冻结不易倾倒。 5、因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与抗蠕动性止泻药合用,可能使肠内毒素延迟排出,从而导致腹泻延长或加剧。 6、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7、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