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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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干混悬剂

利巴韦林颗粒

规格

0.5g:37.5mg(按克林霉素计)

50mg*24袋(康芝)
生产企业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692

国药准字H20059444
说明
适应症

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痛、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厌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 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按克林霉素计,儿童日剂量为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副作用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呆出现药物性皮疹; 3.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 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消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伪膜性结膜炎。

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禁忌

对林可霉素及克林霉素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其化学名称为6-(1-甲基-反-4-丙基-L-2-吡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α-D-半乳辛吡喃糖苷-2-棕榈酸酯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化学名称: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颗粒状物,气芳香,味甜。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注意事项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耐药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和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 3.功能损害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 4.未足月婴儿慎用。 5.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6.本品治疗乙型溶液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小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