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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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甲磺酸左氧氟沙星片

规格

按C18H33ClN2O5S计0.15g

0.1g(按C18H20FN3O4计算)
生产企业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1043

国药准字H20123117
说明
适应症

该品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可以根据情况单用或其他的抗菌药联合应用。

适用于敏感革兰氏阴性菌和革兰氏阳性细菌引起的轻、中度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皮肤软组织以及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肤科等感染和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尿道炎、宫颈炎等。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0.15~0.3g,一日4次口服,重症感染可增至一次0.45g,一日4次口服。4周或4周以上小儿,一日按体重8~16mg/kg,分3~4次口服。

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1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疗程10~14日。3.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6周。成人常用量为一日0.3~0.4g,分2~3次服用,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体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黄色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细菌感染的治疗剂量也可增至一日0.6g,分3次服。

副作用

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 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Stevens-Johnson综合征。 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禁忌

对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活性成份的化学名称: (S)-(-)-9-氟-2,3-二氢-3-甲基-10-(N-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 –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甲基磺酸盐一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8H20FN3O4·CH3SO3H·H2O

  分子量:475.49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或颗粒。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注意事项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克林霉素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5.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6.处理克林霉素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单独停药可望有效,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时,则应给甲硝唑口服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一日0.5~2.0g,分3~4次服用。 7.肾功能减退患者(除重度减退者外),该品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和(或)肝功能减退,采用该品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8.该品偶可引起对该品不敏感的微生物过度增生,特别是真菌,所以应用时需注意二重感染的发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7.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