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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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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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36粒 |
30mg |
生产企业 |
江西赣药全新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69 |
国药准字H2007026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 |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型糖尿病。 |
用法用量 |
取本品置舌面,不需用水,本品迅速崩解,随唾液吞咽入胃。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日,早餐前30分钟服用。 |
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30~120mg(1至4粒),建议于早餐时服用。 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血糖,HbAlc)来调整剂量。 * 首次剂量 首次建议剂量为每日30mg。 —如血糖水平令人满意,可采用此剂量用作维持治疗; —如血糖水平不佳,剂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90或120mg,每次增量间隔至少1个月,治疗2 周后血糖仍无下降时除外。遇到这种情况,可提议于治疗二周后增加剂量。最大建议剂量必须不得超过每日120mg。 据国外文献报道: * 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代替格列齐特80mg,格列齐特80mg一片相当于格列齐特缓释胶囊一粒。替代时,必须提供血糖监测。 * 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代替其他口服降血糖药物,格列齐特缓释胶囊可代替其他口服治疗 糖尿病药物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考虑先前所用降血糖药物的剂量和半衰期。一般换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时无需过渡期,开始以剂量为30mg为较好。然后如前述按照患者的血糖情况进行调整。如患者从具有长半衰期的磺脲类药物改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为了避免两种药物的药效叠加以及随后发生的低血糖危险,几天的治疗窗口期可能证明是必需的。 在换用本药物时,建议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治疗所采用的步骤,即首次治疗剂量每日30mg,然后根据代谢情况逐次增量。 * 与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联合应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可与双胍类、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合用。 格列齐特缓释胶囊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治疗初期合并胰岛素治疗。 * 对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治疗方案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但需小心监测。 * 这些资料已被临床实验所证实。 对低血糖症的高危患者: —营养不足或营养不良状态; —严重或代偿较差的内分泌疾病(垂体前叶功能不足,甲状腺机能减退,肾上腺功能不足); —长期和/或大剂量皮质激素治疗撤停; —严重血管性疾病(严重冠心病,颈动脉严重受损,弥漫性血管病变),建议以30mg/天的最小剂量开始治疗。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低血糖: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或少吃了一餐或数餐的情况下,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极度饥饿,恶心,呕吐,倦怠,倦睡,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应迟缓,抑郁,精神错乱,视觉及语言障碍,失语,震颤,轻瘫,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1.对磺胺药过敏者。2.已明确诊断的型糖尿病患者。3.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4.肝肾功能不全。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某一种赋形剂、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 —1型糖尿病; —糖尿病昏迷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 |
成分 |
格列吡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在口腔内遇唾液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小丸 |
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低血糖:此药物治疗应建议用于有可能定时进餐(包括早餐)的患者,因为延迟进餐,食物不足或低碳水化合物,可使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定时摄食碳水化合物很重要。低血糖更可能发生于食用低热量食物,相当大量或长时间运动后,饮酒后或合并应用其他降糖药物之患者。 低血糖可发生于应用磺脲类药物后(参见[不良反应])。有些病例可以很严重且持续很长时间。可能需要住院,并且葡萄糖滴注持续数天。(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