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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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盐酸阿莫罗芬搽剂

规格

0.15g(按C18H33ClN2O5S计)

2毫升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003

国药准字H20123162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

用法用量

1.成人,一次0.15~0.3g,一日4次口服,重症感染可增至一次0.45g,一日4次口服。

2.4周或4周以上小儿,一日按体重8~16mg/kg,分3~4次口服。

将本品施用于病甲,每7天使用1-2次。

副作用

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症;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

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Stevens-Johnson综合征。

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除了有益的作用以外,即使在正确使用情况下,治疗期间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除治疗作用之外的不良反应。少数情况下,涂施楚甲后会在局部甲床周围皮肤出现轻微的烧灼感,瘙痒,红斑,脱屑,无须停药即可消失。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渗出、水疱、疼痛、炎症等。罕见荨麻疹发生。尚未见全身副作用报道。

禁忌

对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1.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2.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1-甲基- 反-4-丙基-L-2-吡盐酸克林霉素胶囊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a-D-半乳辛吡喃糖苷盐酸盐。

本品每毫升含阿莫罗芬50毫克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

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克林霉素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5.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6.处理克林霉素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单独停药可望有效,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时,则应给甲硝唑口服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一日0.5~2.0g,分3~4次服用。

7.肾功能减退患者(除重度减退者外),本品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和(或)肝功能减退,采用本品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8.本品偶可引起对本品不敏感的微生物过度增生,特别是真菌,所以应用时需注意二重感染的发生。

1.第一次使用本品请咨询专业医生并确诊为适用本品的指(趾)甲真菌感染。

2.甲真菌感染面积较大的患者,如多于2个指(趾)甲、单(趾)感染面积超过指甲面积二分之一的患者需要综合治疗,使用本品前应咨询专科医生。

3.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本品。

4.本品不得吸入。本品应避免接触粘膜(如口腔、鼻)和皮肤皱褶处。

5.如果不慎将搽剂误入眼内或耳内,立即用水冲洗,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6.如果误服本品,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7.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本品。

8.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用于儿童。

9.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0.使用本品请使用配套的甲锉和涂药铲以保证用药量。

11.锉指(趾)甲时应避免出血、锉伤甲床和损伤皮肤。

12.请不要将甲锉重复用于健康指(趾)甲。

13.每次使用前,如有必要,锉光受感染的指(趾)甲,并用药签除去残留的搽剂。

14.如担心或已经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向医生咨询。

15.连续使用本品6个月如症状无缓解请咨询专科医生。

16.如果接触有机溶媒(如稀料、白酒等)需戴防护手套以保护指(趾)甲上的涂层。

17.使用本品时应注意避免接触过病甲的用品接触瓶口造成污染药物。

1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21.如正在接受治疗的指(趾)甲上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