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551g*10袋/盒 |
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0053 |
国药准字Z33020372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退热。本品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
清热,宣肺,平喘。用于小儿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含服,每次1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岁至两岁一次服2-3克,三岁至五岁一次服3-6克,六岁至十四岁服6-9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柴胡。辅料为:聚乙二醇、薄膜包衣预混剂。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色至棕黑色,气特异,味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