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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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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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0.0002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北京麦迪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745 |
国药准字H1102218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两粒,一日三次。每日总量不超过14粒。 |
皮肤外用。.5%溶液局部皮肤及粘膜消毒;创面及阴道冲洗。 |
副作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
禁忌 |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儿童禁用。 |
1.牙周病患者使用本品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门牙填补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氯已定。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十四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慎用,或遵医嘱服用。 |
皮肤及黏膜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