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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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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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7.5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江西京通美联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745 |
国药准字Z1999312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两粒,一日三次。每日总量不超过14粒。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腹泻、腹痛,减量服用或治疗结束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
禁忌 |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儿童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是糊精、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注意事项 |
十四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慎用,或遵医嘱服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