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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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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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1.5毫克*15片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745 |
国药准字H10910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
用于慢性咽喉炎、口腔溃疡、慢性牙龈炎、牙周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两粒,一日三次。每日总量不超过14粒。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5次。 |
副作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1.偶见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2.长期含服可导致舌苔染色,停药后可消退。 |
禁忌 |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儿童禁用。 |
本品过敏者或对其他碘制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主要成分为分子碘,每片含分子碘1.5mg,辅料为蔗糖、西地脑、硬脂酸镁、羟丙甲纤维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浅棕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十四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慎用,或遵医嘱服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连续使用5日症状未见缓解应停药就医。4.甲状腺疾病患者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