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胺酚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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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柳胺酚胶囊

头孢克肟胶囊

规格

0.25g

0.1gx8粒/盒
生产企业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医药集团津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691

国药准字H2006093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白氏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 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 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副鼻窦炎。

用法用量

口服:0.25~0.5g/次,每日3次,儿童口服:0.5mg/kg,每日3次。饭前服。

口服。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用量:口服,每次100mg,每日2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200mg,每日2次。儿童:口服,按每次每公斤1.5-3.0计算给药量,每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用药后偶有蕁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

头孢克肟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者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16%、大便次数增多6%、腹痛3%、恶心7%、消化不良3%、腹胀4%;发生率低于2%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ALT、AST、ALP、LDH、胆红素、BUN、Cr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等。

禁忌

胆道完全梗阻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柳胺酚,其化学名称为4-羟基水杨酰苯胺。其结构式分子式:C13H11NO3,分子量:229.24。

头孢克肟。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注意事项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