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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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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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l |
30ml |
生产企业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功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49 |
国药准字B20020509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
清热燥湿,祛风杀虫,收敛止痒。适用于湿热,虫毒所致手足癣,体癣,股癣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药液喷洒于患处,每次的药液量能均匀覆盖患处即可,一日2次。体股癣和花斑癣连续用药2周,手足癣连续用药4周。 |
外用,喷涂患处,使其在3分钟内保持湿润,每日早、晚各1次。 |
副作用 |
表现为用药初期轻度皮肤刺激,但反映轻微,很快自行消失。偶有发生重度皮肤刺激,表现为皮损更红、痒痛加重、红肿、脱屑、起小水泡,停药并换用其他抗真菌药。本品处方中水杨酸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呼吸急促、持续性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 |
少数患者出现用药局部轻度红肿、疼痛等刺激症状,停药后症状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处方中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此药。 |
局部皮肤破损、糜烂或有炎症者忌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十一烯酸1.6%,水杨酸1.0%,薄菏脑0.5%,二乙醇胺0.4%,其余为溶剂异丙醇。 |
苍耳子、苦参、黄柏、蛇床子、白巩、儿茶。辅料:食用醋。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色液体,有少量轻摇即散的沉淀,气微酸。 |
注意事项 |
(1)避免在生殖器部位、粘膜、眼睛和非病区皮肤应用。(2)远离火源,勿让儿童取服。(3)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接触金属物质。(4)炎症和感染的皮损勿使用。(5)勿与其他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剥脱作用的药物合用。(6)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应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4.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应用本品应将药液尽量喷于皮屑之下,以利充分发挥药效。6.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