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规格

10粒*2板

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生产企业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1655

国药准字H5102359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本品为复方制剂,具有消炎止痛双重功效。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牙龈炎、牙周炎、齿龈脓肿以及梭状杆菌引起的急性牙感染和拨牙前后的消炎止痛剂。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口服。每日三次,每次2粒。

副作用

1. 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

(1) 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 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 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

(4)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 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6) 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禁忌

1.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2. 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4. 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5. 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 儿童禁用。

1、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2、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3、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4、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5、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6、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7、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8、血液病患者禁用。

9、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1、儿童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甲硝唑100mg,芬布芬7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Metronidazole100mg,芬布芬Fenbufen 75mg。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颗粒。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微黄色粉末。

注意事项

1. 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 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 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 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缓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 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8. 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9.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10.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十四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慎用,或遵医嘱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