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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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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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5g*45片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187 |
国药准字Z42021069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肺肾、益精气,用于肺肾两虚引起的咳嗽、气喘、咳血、腰酸背痛等症及慢性支气管炎的辅助治疗。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7.2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凡阴虚火旺、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发酵冬虫夏草草菌粉。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白色至微黄色;气微腥,味微咸。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