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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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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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5gx48粒/瓶 |
5m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739 |
国药准字H110221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行滞,祛风解毒。用药经络阻隔、气血不畅所致的白癜风,症见白斑散在分布、色泽苍白、边界较明显。 |
本品适用于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次 |
1.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2~3次(至少相隔48小时)。2.剂量:白癜风,按体重0.5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25mg~30mg,每周2-3次;银屑病,按体重0.6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30mg~35mg,每周2-3次。3.照光时间:a、日光照射(日晒),首次照射时间为15~25分钟,浅肤色一般为15分钟,中等肤色为20分钟,深肤色为25分钟,以后治疗可适当增加5分钟的照射时间;b、黑光照射,照射治疗时间为照射出现红斑反应时间的一半。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红斑等光过敏症状,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过度照射可引起发红﹑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治疗时调整好照射的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头痛等不适反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2.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3.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补骨脂,黄芪,红花,川芎,当归,香附,桃仁,丹参,乌梢蛇,紫草,白鲜皮,山药等15味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除去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味辛、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
1.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 2.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 3.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4.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菜,胡萝卜,芹菜等。 5.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 6.口服甲氧沙林片同时外用甲氧沙林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