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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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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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440 |
国药准字Z37020646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燥咳少痰,咽干喉痛。 |
滋阴益气,固本培元。用于阴虚气弱,虚劳,咳嗽,心悸气短,骨蒸潮热,腰酸耳鸣,盗汗,大便干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百合、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当归、白芍、桔梗、甘草。辅料为蜂蜜。 |
人参、地黄、熟地黄、山茱萸(酒炙)、山药、麦冬、天冬、茯苓、泽泻、牡丹皮。功能主治/适应症滋阴益气,固本培元。用于阴虚气弱,虚劳,咳嗽,心悸气短,骨蒸潮热,腰酸耳鸣,盗汗,大便干燥。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患者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