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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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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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50mg |
生产企业 |
安徽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584 |
国药准字H2003309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3.球孢子菌病。 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 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1.大肠埃系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奇异变形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400mg(4粒),一日2次,疗程3日。2.其他病原菌所致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7-10日。3.复杂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10-21日。4.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单次800-1200mg(8-12粒)。5.急性及慢性前列腺炎:一次400mg(4粒),一日2次,疗程28日。6.肠道感染:一次300-400mg(3-4粒),一日2次,疗程5-7日。7.伤寒沙门菌感染:一日800-1200mg(8-12粒),分2-3次服 |
口服。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管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一次服。(5)预防念珠菌病: 0.2~0.4g,一日1次。(6)肾功能不全者 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如下表所述。>50 常规剂量;11~50 常规剂量的一半;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 每次透析后给药1次。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障碍、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耐受,最常见的副反应为胃肠道症状,包括恶心、腹痛、腹泻及胃肠胀气;其次为皮疹;某些患者,尤其那些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及其他三唑类抗真菌药物治疗过程中,可出现肾功能和血液学参数改变及肝功能异常。 |
禁忌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诺氟沙星。化学名: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3-喹啉羧酸分子式:C16H18FN3O3分子量:319.24 |
氟康唑。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粉末,微溶于水。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空腹服用,并同时饮水250ml。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标本培养,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服用本品,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 |
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