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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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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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2mg |
生产企业 |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191 |
国药准字H200606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1)用于颈痛、肩痛、腰痛、头痛、腰椎间盘突出、慢性疼痛等。 (2)用于脑血管意外、手术后遗症(脊髓损伤、大脑损伤)、脊髓小脑变性,多发性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等引起的肌强直。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用于疼痛时: 口服,通常初始剂量为1mg,在临睡前服用,后续可逐渐增加剂量,分次服用,一次 2mg,一日 1~3 次。可根据患者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用于肌强直时: 应根据患者需要而作剂量调整。初始剂量不应超过一日 6mg (分 3 次服用),并可每隔半周或一周逐渐增加 2~4mg。通常一日 12~24mg(分 3~4 次服用)的用量已可获得良好的疗效,每天的总量不能超过 36mg。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应用低剂量治疗疼痛性肌痉挛时,不良反应极少,通常轻微而短暂。包括嗜睡、疲乏、头昏、口干、恶心、胃肠道功能紊乱以及血压轻度降低。应用高剂量治疗中枢性肌强直时,上述不良反应较常见且明显。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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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工牛黄、薄荷、菊花、荆芥穗、白芷、川穹、栀子、黄连、黄柏、黄芩、大黄、连翘、赤芍、当归、地黄、桔梗、甘草、石膏、冰片。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替扎尼定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圆形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低血压:同时接受降压治疗的患者在使用替扎尼定时,应监测是否出现低血压。通过滴定剂量并监测低血压的体征和症状,可以显著降低低血压发生的可能性。和降压药需间隔2小时服用。 (2)肝功能损害:替扎尼定可能会导致肝细胞损伤。任何肝损伤患者都应慎用替扎尼定。建议在基线时和达到最大剂量1个月后,或疑似出现肝损伤时,监测转氢酶水平。 (3)镇静作用:替扎尼定可能会导致镇静,某些职业如驾驶员,操作机械需要集中注意力的患者应警惕。 (4)与CYP1A2抑制剂的相互作用:由于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服用氟伏沙明或环丙沙星等强效CYP1A2抑制剂的患者禁用替扎尼定。 (5)超敏反应:若出现重度过敏反应的体征和症状,应停用替扎尼定,并立即就医。 (6)肾损伤患者: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min)的患者应慎重使用。 特殊人群用药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尚未进行充分的研究,是否通过乳汁分泌未知,但由于本品的脂溶性,有可能进入乳汁,因此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充分权衡利弊后,获益超过风险,方可考虑。 (2)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3)老年用药:本品主要在肾脏进行排泄,对于老年患者,因经常伴有肾功能低下,可导致血药浓度持续升高,因此应减少用量。本品有降低血压的作用,老年患者用药应慎重。建议对老年患者进行肾功能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