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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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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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袋装12g;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557 |
国药准字Z65020176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补益心脑、利尿、止喘。用于神疲失眠,心烦气喘,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 |
香青兰。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孕妇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