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100ml/瓶 |
生产企业 |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753 |
国药准字Z51020954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用于改善神经衰弱所致头晕、头痛、乏力、心悸以及失眠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 辅料为:无。 |
五味子。辅料为蔗糖、香精、防腐剂(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糖浆剂。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