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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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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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0.27gx12粒x2板 |
生产企业 |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753 |
国药准字Z50020559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宁心安神,健脾和胃。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 辅料为:无。 |
灵芝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餐后服。 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