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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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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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0.3g*24粒*3小盒 |
生产企业 |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753 |
国药准字Z20055542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健忘失眠、食欲不振、体疲乏力;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饭前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 辅料为:无。 |
红参、制何首乌。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高血压及动脉硬化等症忌服,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