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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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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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x12粒x3板 |
80g |
生产企业 |
陕西摩美得气血和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221 |
国药准字Z44022949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神经官能症,更年期综合症等。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克(50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成分 |
首乌藤、郁金、丹参、香附(醋炙)、北合欢、百合、龙骨(煅)、牡蛎(煅)、五味子、人参、甘草(蜜炙)。 |
熟地黄、山药、金樱子、酸枣仁(炒)、首乌藤、女贞子、菟丝子(制)、牛大力、茯苓、珍珠母、白芍(炒)、丹参、制何首乌、黄精(制)、五味子、五指毛桃。辅料为炼蜜,包衣辅料为药用炭、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