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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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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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14 |
国药准字Z22023891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和胃,理气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胸胁胀满,胃脘疼痛,嘈杂呕吐,嗳气泛酸。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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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慎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川楝子、延胡索(醋制)、白芍(酒炒)、片姜黄、木香、沉香、豆蔻仁、厚朴(姜制)陈皮、枳壳(炒)、朱砂等味。 |
柴胡,大枣,石菖蒲,姜半夏,炒白术,浮小麦,制远志,炙甘草,炒栀子,百合,胆南星,郁金,龙齿,炒酸枣仁,茯苓,当归。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后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腥,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服用前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