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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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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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0.232g(按双氯芬酸钠计0.2g) |
100片 |
生产企业 |
黄石卫生材料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新黄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01 |
国药准字H3102014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缓解局部的疼痛及炎症.局限性软组织病.如腱鞘炎.肩-手综合症和滑囊炎.关节周围病变.四肢与脊柱的骨关节炎,肌腱.韧带.肌肉和关节的创伤后炎症.如扭伤.劳损和挫伤。 |
适用于:(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 (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 (3)解热; (4)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根据患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涂布.并轻轻揉擦.一日3-4次。 |
口服 1. 成人常用量: (1)抗风湿,初始剂量一次25~50mg,一日2~3次,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150mg; (2)镇痛,首剂一次25~50mg,继之25mg,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 (3)退热,一次6.25~12.5mg,一日不超过3次。 2. 小儿常用量: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4次。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
副作用 |
1.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性反应的情况较少出现.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的皮肤并长期应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 2.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
本品的不良反应较多。 1.胃肠道:出现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等症状,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 2.神经系统:出现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3.肾:出现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 4.各型皮疹,最严重的为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 5.造血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等; 6.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成分(异丙醇.丙二醇)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
活动性溃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病史者,癫痫,帕金森丙及精神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对本品或者对阿司匹林或者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双氯芬酸二乙胺10毫克(以双氯芬酸钠记)。辅料 为:丙二醇、聚山梨酯80、乙醇、卡波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凝胶。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以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在哺乳期必须使用,则不应用于乳房或大面积皮肤,也不应长期使用;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本品还有丙二醇,可能引起某些人局部皮肤的轻度刺激;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若意外吞食本品可能出现同口服非甾体抗炎药类似的不良反应症状,应立即(呕)吐出本品,并在短时间内就医。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本品解热作用强,通常1次服6.25mg或12.5mg即可迅速大幅度退热,故应防止大汗和虚脱,补充足量液体。 3.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 4.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 (2)因本品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倾向,故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此外,本品对造血系统有抑制作用,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患者也应慎用。 5.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 (1)血象及肝、肾功能; (2)个案报道提及本品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包括黄斑病变),遇有视力模糊时应立即作眼科检查。 6.为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本品宜于饭后服用或与食物或制酸药同服。 7.本品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故必须同时应用能使疾病过程改善的药物。由于本品的毒副反应较大,治疗关节炎一般已不作首选用药,仅在其他非甾体药无效时才考虑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