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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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

龙胆泻肝胶囊

规格

15g:0.15g(以C14H10CL2NNaO2计)

0.5g*36粒
生产企业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176

国药准字Z2005369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用法用量

外用。按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是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孕妇忌服。

成分

本品每支含双氯芬酸二乙胺0.2克(以双氯芬酸钠计)。辅料为异丙醇和丙二醇等。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乳脂样凝胶,味香。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