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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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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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0.15g(以C14H10CL2NNaO2计)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76 |
国药准字Z2001006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本品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是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双氯芬酸二乙胺0.2克(以双氯芬酸钠计)。辅料为异丙醇和丙二醇等。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乳脂样凝胶,味香。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膏状物; 气特异,味苦。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