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

志苓胶囊

规格

15g:0.15g(以C14H10CL2NNaO2计)

0.43gx36粒/盒
生产企业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海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176

国药准字Z2016303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用法用量

外用。按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是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口服,一次3粒,一天3次,饭后。老年人、消疲、体弱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每次剂量可改2粒;如为镇痛,部分病人每次3粒仍难完全控制,可改每次4粒或3粒一天4次。

副作用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1、糖尿病、高血压、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胃出血,未经手术切除的胃癌,溃疡性结肠炎,癫痫,帕金森病,精神病患者或有严重的精神病史者禁用

2、对本品或阿斯匹林过敏者,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禁用

4、新近胃肠吻合手术后禁用

5、合并未控制的病毒、细菌、真菌感染患者禁用

6、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支含双氯芬酸二乙胺0.2克(以双氯芬酸钠计)。辅料为异丙醇和丙二醇等。

黄芪 女贞子 黄精(制) 北沙参 麦冬 党参 白术 茯苓 绞股蓝 白毛藤 仙鹤草 远志(去心) 陈皮(制) 山药 芡实 甘草 吲哚美辛 醋酸地塞米松 螺内酯 法莫替丁 地西泮。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乳脂样凝胶,味香。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可见少量白点,气微味苦。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临床研究观察疗程为14天,长期应用需慎重,且一般不宜突然停药,如要停药,应在一周内逐渐减量后停用。    2、本品针对的发热为癌性发热,不宜同时应用其他退热药。发热病人服用后会出汗,个别病人可大汗淋漓。如汗出过多,应补充足够的水和电解质。感染所致的发热不属本品适应症范围,应配合使用抗生素。    3、小部分病人服药后出现面部轻度潮红、轻度浮肿,腹壁皮下脂肪增厚不影响继续用药,停药后逐渐消退。    4、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血象。    5、对已治愈的胃、十二指肠溃疡病人,如需服用,应配合保护胃粘膜、抗溃疡药品。    6、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及尿糖,如连续二次空腹血糖在6.5~7.0mmol/L范围,应减少服用量,给予降糖药治疗。如用降糖药血糖不降,即停服本品。    7、服用本品,个别病人会出现困乏、爱睡、下肢酸软、乏力,这与本药有镇静、安眠作用有关,极少数病人出现小腿肌痉挛(抽筋)的低钙症状,一般不必处理,较重者需补钙治疗。    8、使用本品,出现消化道出血者,应静脉给予制酸等抗溃疡药治疗。如出现胃部不适或饥饿性胃痛,可配合服抗溃疡药品。    9、目前尚无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的临床研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