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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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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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0.15g(以C14H10CL2NNaO2计) |
0.2g*6片/盒 |
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76 |
国药准字H2009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是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
口服:必须整片吞服,勿嚼碎。每次0.2g(一片),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及相关文献报道,本品的不良反应有: 1.常见不良反应(1)胃肠道系统失调: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2)肝胆:肝酶升高。 2.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0.1%)(1)一般:头晕。胃肠道系统:胀气、胃炎、便秘、呕吐、溃疡性口腔粘膜炎。(2)皮肤:瘙痒、皮疹、皮炎、湿疹。(3)代谢和营养:尿素氮和肌酐升高。 3.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0.1%)(1)一般:头痛、疲倦、面部浮肿、过敏症状、体重增加。(2)血液: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3)心血管:水肿、心悸、腓肠肌痉挛、潮红、紫癜。4.泌尿系统:间质性肾炎。5.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感觉障碍、震颤。6.胃肠道系统障碍方:胃肠出血和溃疡。出血性腹泻、肝炎或胰腺炎、柏油状大便、口腔粘膜炎症。7.皮肤:湿疹。8.代谢和营养:碱性磷酸酶升高,高钾血症。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2.病人服用与本品作用机制相似的非甾体抗炎药如阿斯匹林、双氯芬酸等引起哮喘、支气管痉挛、急性鼻炎者 ;3.患有或者怀疑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者、或有胃、十二指肠溃疡复发史的患者,胃肠道出血或其他出血或凝血功能障碍者 ;4.患有严重心衰、肝肾功能不全者 ;5.妊娠最后3个月期间的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双氯芬酸二乙胺0.2克(以双氯芬酸钠计)。辅料为异丙醇和丙二醇等。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氯芬酸。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乳脂样凝胶,味香。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口服时必须整片吞服,勿嚼碎。2.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或有消化道溃疡、脑血管出血、溃疡性结肠炎、Crobns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卟啉病及造血和凝血功能障碍病史患者慎用或在密切监控下使用。3.轻度、中度肝、肾、心功能不全者以及有体液潴留、用利尿药治疗或其他同样有低血容量危险的患者慎用。4.服用非甾体消炎药后出现头晕和中枢神经系统其它障碍的患者应避免开车或从事机械操作。5.长期服用非甾体抗炎镇痛药患者应经常检查,以防对肝肾功能和血细胞计数的不良影响。6.不推荐儿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