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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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

辣椒碱乳膏

规格

15g:0.15g(以C14H10CL2NNaO2计)

10g:2.5mg
生产企业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176

国药准字H2003003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适用于短期缓解由风湿病引起的肌肉和关节的轻度疼痛,以及背部疼痛和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用法用量

外用。按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是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外用。均匀涂抹于疼痛部位,每次l-2个黄豆粒大小的用量;每日3-4次,2岁以下儿童使用须遵医嘱。

副作用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偶有在用药部位产生烧灼感和刺痛感,但随时间的延长和反复用药会减轻或消失。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支含双氯芬酸二乙胺0.2克(以双氯芬酸钠计)。辅料为异丙醇和丙二醇等。

辣椒碱。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乳脂样凝胶,味香。

本品为白色软膏。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仅可用于完整皮肤,不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使用本品后请用肥皂将手洗净,勿与眼睛及粘膜接触。 3.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4.请妥善保管,避免儿童接触。 5.如使用本品一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